解读:《社会保险法》7 月 1 日起施行 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解读:《社会保险法》7 月 1 日起施行 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7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承诺的法律保证
如何确保《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
记者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
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倍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公布后第一个根据法律规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方面作了一系列调整
一是将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制度上解除了广大职工遭遇工伤风险的后顾之忧
二是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
三是设置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取消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等规定,大大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四是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 48—60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发放;同时还上调了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等,使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
《工伤保险条例》还调整了基金支出项目、加大了用人单位责任等,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功能、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保障个人在受到伤害时得到及时救治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这一制度被社会各界称为《社会保险法》的一大亮点
人社部负责人解释说,先行支付是指在导致参保人员伤病的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向其工伤职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