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上学期高一期末复习专题一:公民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宁乡十三中 谭胜军一、基本知识: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六项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3)监督权(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监督权利)2、公民的政治性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平等地适用法律主要表现在: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2)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4、民主选举:投出理性一票(1)从选民角度看选举方式可分为: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如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乡、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直接选举) (2)从候选人的角度看选举方式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以等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优点),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选择(不足)
(3)差额选举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优点),但如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不足)
(4)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还必须要体现国家性质 ,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