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参考方案浮 山 县民 爆 物 品 安 全 整 治 专 项 行 动实 施 方 案为深刻汲取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省、市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李朝旗(政府代县长)副 组 长:王福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玉明(政府副县长) 程明温(政府副县长)成 员:郭志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贾凤岐(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红运(县法院院长)张晓晖(县公安局局长) 乔天祯(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秦 彪(县商务局副局长、物资总公司经理)杨冠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年军(县安监局局长)毕九龙(县教育局局长)师培立(县工商局局长)刘永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生泉(县商务局局长)秦红举(县综治办主任)各乡镇政府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三、目标任务——坚决遏制爆炸案件、事故高发势头;——坚决摧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坚决清理非法私购、私存、私藏爆炸物品的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运输、储存、买卖、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涉爆案件,严惩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对涉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努力减少和杜绝涉爆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