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转监督机制1、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4、消防安全责任人每隔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1 次综合评定,对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中不适应实际地地方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二、奖罚权限及程序1、奖励金额 250 元以下,罚款 200 元以下时,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即可,高于上述额度的,须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2、奖励权一般结合年度消防评比使用,特别情况例外
3、奖励、处罚的金额应在奖罚后次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消防奖励制度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主动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奖励 50 元
2、及时排除火险事故,积极扑救火灾,使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或小受损失的,奖励 250 元
3、常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奖励 250 元
4、勇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奖励 250 元
5、对消防器材、设施、能坚持常常检查和保养、使用灵活有效,奖励 50 元, 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一)有下述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 250 元至 1250 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有下述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 250 元 250 元罚款
1、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