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 XXXX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路投质监【2025】546 号)文件要求及安排,为了进一步确保云南武倘寻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以下简称:四驻地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监理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杜绝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部门和岗位责任 驻地办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驻地办自身办公区域、供配电设施、消防通道、施工驻地,现场、临时用电、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油料储存和使用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消防自我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人员、责任、措施、期限、预案“五落实”,最终实现 100%整改销号,落实整改闭环。 (二)强抓应急演习 驻地办组织干部员工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习,使每个员工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增强引导人员疏散要领,做好演习记录、评估记录等演习台账,并根据演习时效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制度、预案。 (三)强抓宣贯教育培训 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刊载印发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25】104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刊载印发云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58 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五)强抓督查考核 不定期开展抽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活动方案,精心谋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排和措施扎实深化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