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中几种技术措施安全可靠性的探讨消防行政法规及消防技术法规,作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及实施消防监督的依据,表现出较强的原则性、法律规范性和普遍性
但由于建筑工程模式的非单一性,消防施工方法、措施的多样性,新技术、新设备在消防工程中应用的广泛性,决定了他们在与工程实践的有机结合上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同时,通过工程实践的反复检验,这些法规、法律规范也会因此得到完善和补充
针对法规、法律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近几年来笔者的工作实践,就消防工程中出现的几种技术处理措施作简单的分析,仅供参考
1 消防控制室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方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第 6
8 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是人工切断,也可以是自动切断,但在目前的工程中,采纳自动切断的居多
部分工程采纳但报警信号作为联动切断的控制信号,且与防排烟编入同一控制回路
作者认为,上述施工处理措施,在“确认火灾”这一概念的理解与法律规范的制订意图存在着偏差
单信号启、停防排烟系统,虽然会产生误操作,但它的设计思想是在火灾状态下能充分实现机械防排烟,切实保证人员的疏散和逃生;而单信号切断非消防电源,在误操作的情况下,则会扰乱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甚至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作者认为,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方式应以手动方式为主,当采纳自动切断的方式时,必须采纳双信号控制,这对公共聚集场所及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2 喷淋泵启动的自动控制方式喷淋泵的启动,在消防控制室可以通过手动和自动的方式来实现
对于自动启动方式,主要在喷头动作后,以配水管上水流指示器信号、报警阀、电磁阀等信号传输到控制室,从而实现自动启动
但在设有高位水箱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在高位水箱引向喷淋管网的出水管上安装一个水流指示器,以次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作为整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