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的运输和紧急处理方案氨是一种无色、刺激性气体,加压冷却可使之液化为液氨,临界温度为 132.4℃,临界压力是 11.3MPa,易溶于水、乙醚等,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爆炸极限 15.7%~27.4%,操作间最高允许浓度30mg/m3。 一、 液氨的运输 罐车是液氨的运输工具,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原劳动部颁发的《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条款。1.液氨罐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使用。 (1)新制造的液氨罐车必须要有材质分析、探伤检查、热处理、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等技术资料,并有合格证书,旧罐车应按期检查。 (2)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进出口阀、手动放空阀、压力表经过校验并有铅封。 (3)色别、标志必须清楚。 (4)静电接地装置要完好。2.新安装或检测、修理的液氨罐车首次使用,应用 N2 置换,主罐内氧气含量不大于 3%,或抽真空,使罐内真空度不低于 650mm 汞柱后方可弃液氨。3.罐车必须专用,不得混装。4.罐车必须定期检验。液氨罐车检验间隔是:每 6 年进行 1 次全面检验,每年进行 1 次年度检验。5.罐车检验合格证书应随车携带。6.使用过程当中,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 100kg 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 0.1MPa。7.液氨罐车的检测、修理,必须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检测、修理制度、安全动火制度以及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8.液氨罐车的装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充装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防毒知识教育,能掌握防毒器具的性能,操作熟练并进行考核合格,否则禁止上岗作业。 (2)充装必须称重,充装后应复检充装量,严禁超装。所用磅秤必须定期校验,保证计量准确。 (3)液氨罐车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 0.52t/m/3,且不应超过车辆最大载重质量。 (4)充装过程当中,罐车内的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5)充装所用软管,必须要有合格证书。软管与两端接头的连接应牢靠。9.液氨罐车每次充装,都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的表格认真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 (1) 罐车编号。 (2) 进厂时间和残留液氨数量。 (3) 进厂检验情况,如密封性能、试验时间、试验压力、试验结果,安全附件齐全与否可靠。 (4) 罐车容积、充装数量、复验结果。 (5) 充装日期、封车日期、封车压力、封车人。 (6) 充装单位名称、充装人。 二、 液氨泄漏事故处理方案 由于在生产、储存过程当中人为的误操作、超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