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榜样评比方案背景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清正廉明的形象和行为举止尤其重要
为了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体的教育和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倡诚信守法,制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需要组织开展清廉榜样评比活动
目的通过清廉榜样评比的开展,达到以下目的:1
公众普遍提高对廉洁的认识和要求;2
以身作则,坚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纪律,推广正气文化;3
奖励示范单位和个人,树立表率;4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道德观念
方案评选资格1
活动评选对象为市、区县政府机关和各乡镇机关(含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的领导干部、职工;2
必须符合干部职务任期内清正廉明的要求,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表现突出;3
工作业绩优秀,有担当、有作为,取得明显成就;4
个人品德优良,具备为民服务、服务意识强烈,能够引领和带动全体职工崇尚正义、乐于奉献
评选流程第一阶段:推举阶段1
由各机关部门推举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个机关部门推举 1 至 2名,根据机构规模适当调整
推举材料包括:个人评价、履行职责情况等材料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1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举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推举;2
服务评定标准包括:工作业绩、道德品质、群众评价等方面;3
评审委员会将最终推举的候选人名单向机关党委报送
第三阶段:公示1
机关党委公示推举人员名单,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2
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推举人员进入评选资格的干部均可获证书、奖励金等褒奖;2
优秀表彰奖励根据综合考核、群众评价、政治资历、业务水平等因素进行评定;3
最终评定候选人中,各单位可推举 1 人获得优秀人才并给予奖励
总结清廉榜样评比活动将会作为加强基层干部群体教育和引导的有益尝试
通过掌握活动核心,组织优秀人员推举,确定标准和评审流程,表彰优秀人员,达到激励廉洁行为的目的
信任清廉榜样评比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实现典型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