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生产企业防爆的主要措施1.技术措施⑴ 厂房和库房的设计、选择厂房包括库房的土建、总图布置、消防系统、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设计应当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J16—87)的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设计或选择厂房、库房过程当中,还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① 除尘室应布置在厂房之外独立的建筑物内,并且与厂房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② 除尘室不得布置在常常有人或短时间有大量人员滞留的房间下面
③ 干式空气过滤器的空调机房,必须与除尘室分开并靠外墙
多层厂房的空调机房最好分楼层单独设置
④ 制丝、打叶等车间的厂房的墙面、构件、管道、设备的积尘应实行真空吸尘措施及时吸除,并定期清洗
⑤ 厂房、库房内应当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报警系统
⑥ 库房要保证空气流通,温、湿度要与储存的挥发性有机物质相适应
夏天库房最高温度不超过 32℃
⑵ 生产工艺、过程及电气设备① 产尘设备应相对密闭并设通风除尘装置,防止粉尘外逸,除尘系统应有足够的排风量使风管及设备内部的粉尘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
② 可能有静电积聚的部位应可靠接地
如胶带输送机、风送及除尘系统的风管和设备等
③ 电气设备、元器件、开关、照明等设施应遵照国家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火花或过热
④ 一些特别或危险场所,如香精、香料库房等,工作人员应穿着不产生静电的服装、鞋,使用的工具应选择防爆型工具,防止工具与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⑤ 加强防火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吸烟制度;热力管道及有高温表面的部件不得在制丝、打叶等产生烟草粉尘的工序出现,必须要使用时应有绝热、隔离等措施,防止烟草粉尘接触高温表面,长期受热自燃
⑶ 除尘、风力送丝及空调系统① 除尘器应连续出灰,下部的灰斗或下锥体不能作为贮存粉尘用
出灰时还应实行措施,防止粉尘飞扬、积聚,防止二次扬尘
② 除尘系统的除尘器、风管、风机及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