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锅炉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依据<普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小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操作。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检、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转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辅助设备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检查、检测、修理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周手动开启安全阀一次,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常常巡检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缺水”“满水”等不良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目视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炉水的质量。常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维修前饮酒,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队领导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十二、严禁在有压管道及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三队2025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