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近几年以来,随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许可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XX 省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有所加强,但煤矿安全基础并不牢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很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个是“侥幸麻痹型”
思想侥幸麻痹是最大的隐患,一个地区在较长时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麻痹侥幸心理,企业负责同志思想上安全之弦放松,大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之势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矿整改走过场,有的矿“三超”现象严重,有的矿仍然使用畜力运输,有的基建矿井未进行安全设计验收便投入生产
第二个是“历史遗留型”
一些煤矿开采煤炭历史悠久,多年以来积淀的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隐患多,采空区面积大,加上矿领导和包工队更替频繁,矿井地质资料不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具备隐蔽性,不易发现,尤其是透水事故,防不胜防
三是“关联型”
在小煤矿聚集的地方,不少煤矿相互联通,好像“地道战”,造成风流严重短路
XX 省塑州市细水煤矿“3
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不仅本矿死亡 52 人,而且波及到相邻的康家窑煤矿,又造成 20 人死亡
一些地区煤矿井田面积小,密度大,资源纠纷多,有的煤矿为了抢占“领地”,暗中“圈地”,往往在布置巷道过程当中越了界,人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体制型”
现行煤矿体制改革与安全职责脱节问题相当普遍
2025 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的复苏,煤矿成为人们投资的热点,煤矿投资人的成份与改制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
同时,随着煤矿的体制转换,原有体制中一些管理办法,在转换过程当中丢掉了,而新的体制尚未健全,安全监管形成“空档”
一些不熟悉煤矿管理的投资者买到了煤矿的经营权之后,不懂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懂,又聘请了“名义矿长”,但这些矿长是有职无权,“当家不主事”,想解决的安全问题需花钱,说了又不算,致使隐患得不到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作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