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机电矿长与机电副总签定)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机电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机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件下确保我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协助机电矿长管理本单位机电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的情况,制定保证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机电矿长作好开机电安全例会的准备工作,对机电安全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协助召开生产调度会,布置机电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组织审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五、深化现场,常常进行机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组织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主持制定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七、对井下违章违纪的“三违”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处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八、发生重伤及以上机电安全事故,应快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汇报。 九、责任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煤矿(盖章) 机电矿长签字: 责任人(机电副总)签字: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