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煤矿的绝大多数事故是由环境因素和人的行为因素造成的,即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仅可直接造成事故,而且会导致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形成安全事故隐患。1.煤矿生产中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1.1 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安全行为学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有意识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识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煤矿产生的不安全行为的具体体现,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故意行为、随意行为和无意行为。故意行为即明知故犯,当事人在进行某种作业时,明知道如何去做才符合规定,但出于某种个人目的却不根据相关规定去做。如在井下高瓦斯区带电检测、修理电气设备,明知道此种做法是严重违章行为,并有造成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图省事或其他原因,而有意实行错误行为。随意行为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事,当事人不考虑具体条件和对错就自行其是。如忽视警示牌或警示信号;乘坐罐笼或人车时抢上抢下;工作累了随便躺卧,热了摘掉矿帽,脱去防护服等。无意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没有意识到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对错,有的事后可察觉到,有的一直没察觉。如操作机电设备按错按钮;绞车司机听错信号;新工人对煤矿井下不熟悉而产生的某些错误行为等。1.2 不安全行为的产生的原因不安全行为的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个体内在因素、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知识和技能因素等;有外在客观因素,如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根据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行为表现,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主要要有下述几方面的原因。(1)知识与技能缺陷。知识不足容易产生无意行为,技能不熟练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偏差和操作上的失误。在煤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特别大比例,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差,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足、技能熟练程度差、生产实践经验缺乏,因而促成不安全行为多发。(2)生产环境影响。心理学认为,行为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并随人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因此生产环境对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有直接影响。煤矿井下光线昏暗、视野窄,容易造成作业不准确,并易使人感到困倦、精神萎靡,而造成操作失误;井下作业空间狭小易使操作动作变形;采掘作业场所风机及采掘机械噪声大,严重的噪声影响语言和声音信息沟通并易使人多疑易怒,从而产生不安全行为。(3)思想和情绪因素。思想和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反映,与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有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