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责任书当前城市燃气爆炸、火灾、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依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司特与用气单位(个人)签定燃气安全检查责任书: 1.加强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教育,仔细贯彻落实《安全 产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它法规,仔细学习《天然气民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实行燃气安全责任制,单位法人(用气户主)为安全责任人。 3.消防器材设施完好、齐全、有效,根据工作的分工,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4.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常常检查,监督落实,及时排出隐情,防患于未然。5.自觉维护燃气设施,遵守操作章程。建筑物不得压管,废弃物不能堆压调压箱、总表、输气阀井。6.安装和维修燃器具应当由取得资质证的单位派员安装,不得擅自更改管道和用气地点。不得封堵燃气管道、气表,热水器必须加装烟道,若发现管道腐蚀、老化、漏气等现象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联系。7.认仔细真的做好自查自我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认仔细真的做好预防工作及时上报天然气公司。8.若单位对燃气安全管理不力,或者个人不顾有关规定擅自所为造成的事故,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9.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搞好燃气安全检查,协助天然气公司搞好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责任目标望仔细履行,若有违反立即整改,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联系,配合处置。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