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气库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规、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1、库区各级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节能管理工作。2、库区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3、库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需经本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知识考核,合格之后上岗。4、在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设置安全警示牌,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凡进入危险场所外来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当由气库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的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当中发现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7、生产部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法律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等,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8、生产部应根据设备运转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修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9、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能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