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乙烷灭菌安全规程一.总则: 环氧乙烷是一种易燃易爆、有中等毒性的危险化学品,空气中浓度超过 3%,遇到明火可能引起爆炸
环氧乙烷灭菌器又是机电一体,具备较高自动化程度、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
因此,环氧乙烷灭菌器的使用和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规程
二.灭菌器的安装:1
场地:环氧乙烷灭菌器应放置在独立的车间,场地远离人群,现场 30~50 米 范围以内不得有明火作业,以及其它产生明活的情况;2
隔离:环氧乙烷灭菌器安放的车间,必须要有隔离措施,即环氧乙烷灭菌柜体、电气控制柜、机架、环氧乙烷钢瓶等,应分别安装在互相独立的房间,或根据本厂提供的安装图进行隔离;3
通风:环氧乙烷灭菌器安放的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通风条件差的要进行强制通风,严禁灭菌车间与户外密闭;(安装的通风设备应是防爆型的)4
照明: 环氧乙烷灭菌车间使用的照明及电气开关等,均应是防爆型的;5
排放: 灭菌完毕后,环氧乙烷残气需经设备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方可排出;6
消防:环氧乙烷灭菌车间及灭菌区域内,应有明显防火、禁烟标记;灭菌车间应是重点消防区域,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 三.灭菌器的操作:1
人员: 从事灭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厂方的培训,持有厂方颁发的上岗证, 方可上岗作业,任何无证操作都将视为违章,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负,同时,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灭菌车间;2
操作章程:灭菌器的操作应当严格根据操作(使用) 说明书进行,严禁擅自变更操作程序和违反操作章程操作;3
操作人员守则: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感
灭菌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严禁灭菌器在无人状态下工作,未经本厂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电气控制柜的线路和增减电气设备,不得擅自增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 四.环氧乙烷的储存:1
环氧乙烷应储存在单独的房间内
房间应有通风、防爆、消防设施;2
环氧乙烷钢瓶应储存在阴凉、远离热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