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汇总后归档备查。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3.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上级领导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章程。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不进行违章操作。4.现场的大、中、小(固定)型机械设备应在相关负责人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验收。依据试运转情况,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均为违章。验收记录应按具体表格的有关规定要求,分项填写。5.机械设备的安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要求。安装完毕,应进行运转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由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机械超载负荷使用。6.必须根据机械的不同类别,分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交底。对机械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测修理前及检测修理后的试运转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必须层次清楚、项目齐全。7.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机械安全设备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单位检查每月不得少于 2 次,班组长每天普查,常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我检查记录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安全事故隐患)极有必要实行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9.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10.机械设备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措施。操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允许随意调动、顶班;不属于本单位或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多班作业时,必须履行交接班手续。11.在用的机械设备应当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假如发生故障,由专业人员及时修理。“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12.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