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管理制度班组建设是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养和基层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是促进企业强根固本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班长的作用,更好的调动积极性、兴趣,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聘任原则: 根据公司《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实施方案》第四条执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聘任范围:聘任班长时,优先在后备班长的人员中聘任。 (三)聘任条件:必须符合公司班组长准入制的有关规定。 (四)班组长管理:1.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考核由工区实施2.一年内本班组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工区下达的生产任务者,可给予诫勉处理。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生产指标者,给予解聘处理。3.一个季度班组出现了两次公司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将给予解聘处理。4.班组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班组成员集体上访,给予解聘处理。5.对工作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大、工作消极怠工、履职不到位的班长给予解聘处理。6.一年内班组生产成本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队(厂)下达的指标,给予解聘处理。7.每月由工区班组建设“明星班组”竞赛考核小组负责进行 1 次对班长的考核情况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