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项目部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主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劳务分包方负责人等为组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队伍由劳务分包方作业人员担任。2. 项目部应急设备、设施准备: 一、通信设备:利用现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进行联系,包括项目经理及各管理人员手机号码予以公布。 二、消防器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 三、急救设备:现场应当配备急救药品或利用社会医疗机构处理突发事故,公布距施工现场最近医疗急救机构电话和乘车路线图,由现场书记负责。 四、车辆准备:现场自备车辆或社会上的车辆、的士。 五、应急照明:现场配备双回路供电系统,保证及时供电照明。配电箱应明确标识。 六、防洪器材:施工现场的挖掘工具作防洪工具。 七、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八、危险部位:现场安全通道、应急设施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部位应标上标识。3. 宣贯教育:项目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各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学习,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应急常识。4. 应急演习:项目部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习,测试应急响应的应变能力、应急响应的可行性,改善应急程序,并记录保存。5. 假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该事故必须在 2 小时之内报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事故性质,24 小时之内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仔细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时结案。6. 各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制度,未发生伤亡事故时也应如实填写《建设系统伤亡事故月度报告表》,按月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上报,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