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1.目的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结合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3.职责3.1 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安全监督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综合管理。3.2 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所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3.3 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4.具体内容4.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安全设施作为了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必须讲求时效性。如安全网、防护罩、通风设施,各种限制、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都必须齐全有效。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安全防护措施。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4.1.3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4.1.4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4.1.5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警戒标志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看管,严禁随意摆放,施工完成后立即安全移离现场。4.1.6 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4.1.7 实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人员进行管理及维护。4.2.2 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所属单位对本部门负责的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4.2.3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当由城区天然气管理项目部、安全科统一安排部署,严禁部门和个人私自挪用、拆除。4.2.4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 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请安全科经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实行临时替代措施。4.2.5 施工部门对施工过程当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 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回收。4.2.6 闲置的安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当及时退还所属 部门进行集中保管。4.2.7 安全设施作业部门(班组和人员)都必须仔细遵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4.3 安全科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