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履行哪些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权负责,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履行下述职责:一、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7 号)的有关规定每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3 号)等要求,采纳无毒或低毒的油漆和胶黏剂,引进自动化机械设备,减少人工操作,从源头上降低高毒物质危害
三、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具备职业危害防治专门知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有害因素、物质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聘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1 次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 1 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企业实际加强日常检测监控,确保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六、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毒物质危害因素的岗位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载明存在的职业危害以及紧急情况下应实行的防护措施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档案
八、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劳保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要求的防护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持续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九、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接触有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1次职业健康体检,并依法组织从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