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证明 附件 1—1: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学号 )系我校 院(系) 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用),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假如贷款获得审批,将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学生签字: (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附件 1—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 (要了解更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请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经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的一种贷款形式,由贷款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国家财政帮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支付利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 9 月 1 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 12 月 20 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 2 年的 12 月 20 日偿还本金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 11 月 21 日——12 月 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本息金额提前存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