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定目的为了保障电力系统设施和人身安全,保证电力运行的可靠性,保障国民经济进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设施和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电力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 主管部门本规程的监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和电力公司
第四条 安全责任电力公司和电力人员必须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章 设施安全第五条 设施检修在检修期间,设施必须断电进行,检修前必须进行停电告知,并对区域内的人员进行警告和疏散
第六条 用电安全企业、家庭等场所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七条 架设电线架设电线必须根据国家标准进行,不能将电线简单地架空或乱拉乱挂
第八条 设施保护电力公司必须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护工作,对破坏设施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
第三章 人员安全第九条 电力从业人员安全电力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规定,进行职业素养教育和系统的职业培训
第十条 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对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根据作业法律规范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 进出场地安全进出电力生产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进入高压区域必须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应急处理电力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四章 管理安全第十三条 安全意识教育电力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制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电力公司必须加强对设施和人员的检查工作,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质量标准电力公司必须坚持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对所生产的电力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 信息保护电力公司必须对内部信息加强保护,对外界信息也要进行法律规范和管理
第五章 处罚规定第十七条 违反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