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政工部安全职责1、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进展。2、常常深化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劳动卫生、劳保设施的完备情况。监督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和使用,广泛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3、组织基层工会对员工进行持续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关怀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使员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有序生产。4、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兴趣。仔细强抓员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好人好事。5、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设备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限期解决。6、参加员工因工伤亡等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协助行政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劳动鉴定和有争议的劳动仲裁。7、常常深化生产一线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8、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统一员工思想,促进员工思想稳定,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一心的局面。9、教育党、团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放在生产过程当中的第一位,并刻苦钻研技术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党、团员队伍的整体素养。发挥党组织、团组织和党、团员在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10、协助相关部门搞好青年员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竞赛活动,全面提高青年员工的思想素养、工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