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施工起重与运输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起重工作应当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应明确
参加起重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工作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工器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起重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手摇绞车等,应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逆止装置
制动装置失灵或不灵敏的起重机械禁止使用
(3)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荷重应当符合名牌规定,使用时不得超出
流动式起重机,工作之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电动卷扬机应可靠接地
(4)起吊物体应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5)吊钩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6)当重物吊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和被吊物品,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7)在起吊、牵引过程当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8)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当符合下述条件:①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 3
5② 用于人力起重为 4
5;③ 用于机动起重为 5~6;④ 用于绑扎起重物为 10;⑤ 用于供人升降用为 14(9)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 2-1 的有关规定
(10)复杂道路、大件运输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道路进行勘查,并向司乘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1)运输爆破器材,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件时,应当遵守《危险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设标志
(12)装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时应绑扎牢固,并用绳索绞紧;混凝土泥杆、线盘的周围应塞牢,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