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安全防火制度1﹑必须经过有关劳动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电工本后,才可下到工作岗位工作,未考取电工本的不得操作。电工必须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饭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章程。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新设、增设、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后,合格了方可通电使用。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4﹑对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测、修理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5﹑电线穿过地板、石膏板墙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瓷或金属的套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线路,应按法律规范在金属管内走线,末端应设铁皮软管。必须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线。电线走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走线必须正规、整齐。6﹑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附设的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实行防爆型灯具。电闸箱灯的开关应装在外面。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灯罩。8﹑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下试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测、修理所有使用的临时照明,必须要使用低压手把灯。9﹑电工操作期间禁止吸烟,遇有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应到消防中控开办动火证后方可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