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工、看火人员、检查人员防火安全责任书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谁施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凡参加本现场施工的分包单位(乙方)焊工,看护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纪守法和总包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完成下列目标,遵守下述规定: 一、目标:在施工过程当中不许发生火险事故,不得出现违规违章作业: 二、电气焊工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电气焊设备必须保证安全,不得带隐患作业,电焊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加装防漏电专用保护器,一、二次侧必须要有防护罩,必须要有接线鼻子,必须要有防雨措施
电气焊工在操作前必须对用火周围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清(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用水浇湿),看(派专人看火),检(检查电气焊设备和操作地点),严(严格执行防火用火制度)的有关规定
必须携带足够的防火灭火用水和灭火器材
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或复印件,持证上岗
焊工应自己到用火审批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不得由他人代理,电气焊工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时两瓶之间、两瓶与用火地点根据相关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结束后交回动火证
电气焊工、看火人对用火操作全过程自始至终负有全责,要全面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并督促看火人员、履行看火职责,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用火完毕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对用火部位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方可离开
严格执行用火证中的注意事项,严禁电气焊工与防水、油漆、木工、冷却塔、贵重设备等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高空、露天焊接作业应当立即停止
三、看火人员须认真履行责任 看火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在施焊期,看火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易燃可燃物品的地方施焊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