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1、驾驶员必须由劳动、技安部门审核、批准,经体检,训练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进行制止其他人员动用车辆,严禁非司机开车。2、驾驶员必须常常注意维护保养车辆及时润滑、加油。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灯光等装置齐全与否完好,每周大检查 1次。发现问题立即修理,不准开带病车。3、驾驶员不准酒后驾驶,行驶中精神要集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4、电瓶车严禁出厂行驶,在厂区内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路线靠右侧行驶,行驶速度规定:(1)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2)通过路口、转弯、狭路、交会车、行人众多、雨、雪、雾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并注意鸣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5、进出厂房大门,在车间、仓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3 公里,并注意鸣笛。6、电瓶车驾驶室只准乘两个人(包括司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禁止载人,装运物件车上禁止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准爬上,跳下。电瓶车严禁带小孩。7、装运物件左右不得超过去时 0.5 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 米;长度前后各不得超过车身 1 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及地面,严禁超负荷运载。8、凡需载运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要有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随车负责安全监护,时速不得超过 3 公里,车上禁止载人,(除司机外)。9、装运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容易滚动和大件物品必须捆扎牢固。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取下钥匙,保养和清扫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