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面部防护用品的使用法律规范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损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冲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九类。 (一)焊接用眼镜、面罩的使用 据统计,电光性眼炎在工矿企业的焊接作业中比较常见,其主要原因在于选择的防护眼镜不合适。因此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一些使用防护眼镜的基本办法: (1)使用的眼镜和面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防护眼镜 (2)选择、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作业时脱落和晃动,影响使用效果。 (3)眼镜框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开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或防侧光型眼镜。 (4)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焊接用面罩应该具备绝缘性,以防触电。 (5)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共计 8 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防护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进行更换。 (6)保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 (7)对于送风式、带有防尘、防毒面罩的焊接面罩,应当严格根据相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8)当面罩的镜片被作业环境的潮湿烟气及作业者呼出的潮气罩住,使其出现水雾,影响操作时,可实行下列措施解决: ① 水膜扩散法。在镜片上涂上脂肪酸或硅胶系的防雾剂,使水雾均等扩散。 ② 吸水排除法。在镜片上浸涂界面活性剂(PC 树脂系),将附着的水雾吸收。 ③ 真空法。对某些具备二重玻璃窗结构的面罩,可实行在二层玻璃间抽真空的方法。 (二)防电磁辐射眼具的使用 电磁辐射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某些频率的微波会产生温热感觉。在受到辐射至发现身体某一部分不适时有一个长埋伏期。当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对电磁辐射的防护不能掉以轻心。 (1)首先在工作现场确定辐射场强超过微波最大允许辐射量区域,并挂上警示标志。当作业人员进入该区域时,必须穿戴屏蔽服和防微波眼镜。 (2)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工作地点的辐射强度来选择屏蔽服和眼镜。 (3)尽量使用带护眼罩的防微波眼镜,以防微波的绕射对眼睛产生不良影响。 (4)使用过程当中避开接触油脂、酸碱或其他脏污物质,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5)除了上述以外,实行不直看任何辐射器件(馈能喇叭、开口波导、反射器),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对场源设置屏蔽等措施,也能有效地避开电磁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