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沥青输送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作业人员的要求1.作业人员取得危险品货物运输岸上作业岗位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无工种禁忌症。3.应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4.作业人员年龄应在 45 周岁以下,5.遇有高温等恶劣天气,应当及时调整工班,实行相关安全有效措施。二、安全防范措施及操作章程1.参加作业的人员应当正确配戴劳保用品。依据沥青的特性,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头戴防护面罩;身穿防护服;手戴防护手套;脚穿翻毛皮鞋。谨防烫伤。2.码头前沿及泵船前面配置喷淋装置。如沥青外泄烫伤人员后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去抹,应用喷淋装置进行喷淋降温,再进行专业处理。3.严格依据消防配置图的配置方案,摆放消防器材。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合格有效。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能正确合理使用消防器材。在重要部位配置手推式灭火器,如泵船、栈桥口、储油罐旁更加要配置到位,安全有效。4.管道全程进行划区域管理,码头前沿(必须安排 2 人以上)、码头—栈桥;栈桥口—场地;场地—储油罐,每一段都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管道划定区域,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专职巡检人员进行汇报。5.设立 24 小时巡检制度,有专人负责巡检、监督区域分管人员,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或上报。6.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有专人向船方发出指令,方可进行输送作业,作业正式开始,如中途停止作业或作业结束,也必须要有专人向船方发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