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教学大纲安徽理工大学经管与社科系二OO六年九月十日一、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
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现实问题,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顺利实现由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过渡;增强心理承受力和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能力;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摆正自我的位置,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学生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追求人格的完美;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使之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1、该课程必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核心来展开教学内容
引导大学生完善四种认识(认识社会、高校、职业和自己),学会四种技能(如何学习、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和如何交往),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帮助学生了解时代对他们在思想、政治、道德、法制观念和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
因此,要求任课教师要以修订的本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并力求达到科学性、创新性、思想性、启发性、针对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每次重点解决几个问题
2、教学方式可灵活多样
如: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课堂互动、多媒体教学和第二课堂的实践教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
3、学习成绩评定应注重科学性、合理性
注意把学生的学习态度、平时成绩、卷面成绩、实践成绩等方面结合起来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1、本课程的教学重点: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过渡,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