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锤操作、安全操作章程1 目的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空气锤的操作与安全操作。3 管理内容3.1 操作章程3.1.1 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操作顺序和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设备。3.1.2 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之后,持证上岗。3.1.3 开机前,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检查油路是否畅通。3.1.4 操作手柄应放在停位,启动电机空转 5 分钟后,方可操纵手柄,应该先轻锤打击,听从掌钳者指挥。3.1.5 工作结束时,锤杆轻放,锤头与锤砧之间加垫木块,操纵手柄应在停位。3.1.6 关闭机床电控总开关,关闭电控柜空气开关。3.1.7 清洁机床,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3.2 安全操作章程3.2.1 上班前应当正确穿戴劳保用品。3.2.2 班前要检查锤头、操作杆等各部件有无松动、裂纹、损坏,润滑系统是否良好,有异常应停机检测、修理。3.2.3 听从主钳手的指挥,坚持“三不打”原则。3.2.3.1 冷铁或空锤不打;3.2.3.2 模具夹不紧、放不正、有危险不打。3.2.3.3 乱指挥,信号不明不打。3.2.4 工作场地应平整、无杂物,锻件要放在指定地方,不准乱放或堵塞通道。3.2.5 调整设备,尤其是多人调整修理时,要相互照顾,需要点动或开动时,要通知每一个工作者,否则不准开动,并在开关处挂“禁止合闸”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