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依据1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GB51142-2015 第 5.1.1 条2六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不得建在城市中心城区。GB51142-2015 第 3.0.13 条3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选址,应遵循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原则,且应具有给水、供电和道路等市政设施条件。GB51142-2015 第 3.0.5 条4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 6 度地区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的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GB51142-2015 第 3.0.8 条5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选择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且应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区。②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GB51142-2015 第 5.1.2 条6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站内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并应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GB51142-2015 第 5.2.1 条7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边界应设置围墙。生产区应设置咼度不低于 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GB51142-2015 第 5.2.2 条8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和辅助区应各至少设置 1 个对外出入口。对外出入口的设置应便于通行和紧急事故时人员的疏散,宽度均不应小于 4m。GB51142-2015 第 5.2.3 条9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筑。GB51142-2015 第 5.2.4 条10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储罐总容积小于 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和回车场,且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m。GB51142-2015 第 5.2.5 条11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设置专用卸车或充装场地,并应配置车辆固定装置。GB51142-2015 第 5.2.6 条12灌瓶间的钢瓶装卸平台前应设置汽车回车场。GB51142-2015 第 5.2.7 条13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8 的规定。GB51142-2015 第 5.2.8 条14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0 的规定。GB51142-2015 第 5.2.10 条序号检查项目依据15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置不应少于 2 台,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