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室安全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和文明建设,争创安全文明组室,特制定组室安全责任书: (1)组室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 (2)不发生治安案件(包括扰乱公共秩序、流氓滋扰、殴打、损害他人、偷窃诈骗、卖淫嫖娼、赌博、阻碍公共安全、违反治安管理等)。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交通、工伤事故。 (4)不发生各种民事案件(包括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 (5)开展法制教育和“五防”教育,组室建立安全责任制,每个月各自我检查 1 次,做好记录工作。 (6)每天要进行认真检查设施、器械、用具等是否安全健在,出入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门、窗等不安全隐患的,请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如因个人疏忽而未锁好门、关好窗而造成财产丢失的,由个人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7)要充分关怀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8)老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具备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值日老师要巡视校园,在可预见的范围以内对全体学生安全予以关照。 (9)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组室环境,制造良好氛围。 二、考核办法 以责任指标考核,百分法分解记分,每学期由学校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和工会 对各小组室进行考核计分,年终综合考核。 三、奖罚措施 (1)、根据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同年终考核奖挂钩;综合治理考核同文明组室评选活动相结合。凡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治安案件的扣除年终安全奖,并取消文明组室的评选资格。 (2)、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协助破案的立功者以及及时排除各种重大灾害事故的人员,学校给予嘉奖。 四、责任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责任书一式二份,分管部门和组室各执一份。 分管负责人: 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