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煤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一般要求第 1 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 2 条 了解所属给煤机的工作原理,本作业的工艺作用及原煤的粒度组成、大块煤和矸石含量、水分和硬度等情况,并掌握其变化规律
第 3 条 熟悉岗位设备开、停车程序操作方法,以及简单的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 4 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章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 5 条、上岗时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有关劳保用品
二、安全章程规定第 6 条 煤仓堵塞时,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
捅煤时,应当站在平台上进行;不准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
不准在仓口捅煤
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
第 7 条 给煤机在运转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
第 8 条 给煤机各转动部位的销子、螺钉必须牢固
使用叶轮给煤机时,发现钢丝绳缠绕在主轴上或大块矸石、铁器、木材卡住轮子,必须紧急停车处理
三、工作之前的准备第 9 条 与井口卸载联系,了解入仓煤的质量及粒度组成情况,如遇水大应当及时减眼
第 10 条 按“选煤厂机电设备检查通则”要求,对本岗位设备进行一般性检查
第 11 条 除按第 7 条规定外,对设备还须作如下检查:① 机架要牢固,无开焊变形现象
② 闸门操作手把应搬动灵活,平台栏杆应完整、牢固
③ 出料溜槽应无损坏,漏煤或堵塞
④ 集控箱工作状态,应当符合工作要求
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四、正常操作的有关规定第 12 条 当听到集控开车信号后,及时将转换开关打至集控位置,并在控制开关附近监视设备的启动情况
第 13 条 设备运转中,注意观察电机、减速机及轴承的温升情况
第 14 条 运转中应当随时观察煤质情况,根据煤质情况及时调节给煤量
第 15 条 调节给煤量时操作人员应在平台上站稳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