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考核评价方案序言美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情感和审美行为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推动我校美育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学生美育能力的培育和考评,制定了本方案,以法律规范美育考核评价工作。一、考核范围与内容1.考核范围:全校所有年级学生均需参加美育考核评价活动。2.考核内容:美育课程学习、美术作品创作、表演艺术和音乐艺术参加等方面。二、考核方式与流程1.考核方式:–美育课程学习:采纳监测考核方式,每个学期定期进行考核;–美术作品创作:采纳评选考核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评选活动;–表演艺术和音乐艺术参加:采纳综合考核方式,根据学生的参加情况进行评定。2.考核流程:–美育课程学习:由美育老师开展课堂监测考核,记录每次考核成绩,并计入成绩单;–美术作品创作:由美术老师组织评选活动,经评委评定后,公示获奖名单,并在成绩单中予以记录;–表演艺术和音乐艺术参加:由各艺术社团和文艺方队负责学生参加的情况收集,并由美育老师进行评定,计入成绩单。三、考核评分标准1.美育课程学习:每次监测考核满分为 100 分,根据以下比例计算出该项考核分数。–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2.美术作品创作:根据评委评定的结果计算总分,并根据以下比例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得分。–一等奖:90 分–二等奖:80 分–三等奖:70 分–入围奖:60 分–未获奖:50 分3.表演艺术和音乐艺术参加:根据学生参加情况,根据以下比例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得分。–积极参加:90 分–一般参加:80-89 分–较少参加:70-79 分–很少参加:60-69 分–未参加:50 分四、考核结果公示与反馈1.考核结果公示:–美育课程学习: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每学期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美术作品创作:由学校美育办公室在评选结束后公示获奖名单;–表演艺术和音乐艺术参加:由学校美育办公室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考核结果。2.反馈:–学生可在公示后的一周内进行申诉,申诉后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和处理;–学生可在每学期结束后通过学校学籍管理员或美育老师查看成绩单并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五、考核评价效果监测与调整1.监测内容:–考核范围、内容、方式、流程、评分标准和考核结果等;–学生、家长、老师对美育考核评价工作的满意度和反馈意见。2.监测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3.调整方式: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