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损害和职业安全一、职业损害概述我国原劳动部 1996 年颁布的《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职业损害的范围及其认定作了明确规定
员工由于下述情况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损害,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制造和技术改善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损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损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损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有关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常见职业损害事故类型及其危险因素1、物体打击
常见物体打击可见于:①高空作业时,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从高出掉落伤人;②其中吊装、拆装时,物件掉落伤人;③设备带“病”运转,部件飞出伤人;④设备转运时,违章操作,如用铁棒捅卡物料,铁棒弹出伤人;⑤压力容器爆炸飞出物伤人;⑥爆炸作业时,乱石伤人等
2、机械损害
系指强大机械动能所致人体损害,常因被搅、碾、挤、压或被弹出物体重击,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
常见伤人机械设备有皮带机、磨球机、行车、卷扬机、气锤、车床、混砂机、压模机、破裂机、搅拌机、轮碾机等
造成机械损害的主要原因有:①检测、修理、检查机械时忽视安全操作章程,如进入设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