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奖惩制度第一惩处 a、范围:1、违规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者。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事故者。4、事故的发生后,不实行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的发生者。5、对坚持原则,仔细维护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b、方法: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判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公司、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25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奖励 a、奖励的范围1、仔细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当中作出卓越成绩的;2、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制止违规违章作业避开事故的发生者。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的发生者。4、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实行相应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b、奖励方法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