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险因素识别、检测和规章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目的,特制定本项制度
职责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协助机构 生产经营部门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4
1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物品的性质来识别有害成分
2 根据生产机器设备运转过程当中产生的有害成分进行识别
3 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来识别
识别后的处理5
1 检查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已经如实向当地卫生部门申报,如未申报应当及时申报或补充申报,并保留申报回执
2 发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申请替代现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3 发现存在《高毒物品目录》里的毒物,或者常常发生职业病事故的高危险化学品时,检索有无低毒或无毒的替代品
若有,及时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申请替代
若无,当及时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申请通过工程控制(如改善工艺流程和加强防护设施)、行政控制(如减少接触时间)、加强个人防护等途径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检测项目的确定6
1 参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根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检测项目
2 若工作场所中存在《高毒物品目录》所排列出的项目,工作场所中存在三氯乙稀、正已浣,应作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重点项目
3 检测项目经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现场调查确认
检测机构的确定 应委托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检测
检测周期的确定8
1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对《高毒物品目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