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转,特制定本项制度
1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
1 分管副总经理及总工办负责各自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3
2 生产技术部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3
3 各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3
4 仪表人员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
4、管理内容4
1 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1)A 级为公司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 100%
(2)B 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 98%
2 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4
1 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确保完好无损,按给定值投运,不允许随意解除
2 联锁自保定值根据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车间工艺副主任提出数据,生产技术部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及总工办审批,获得经批准后由仪表人员实施更改
3 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 生产技术部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5 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测修理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仪表人员及生产技术部各存一份
3 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4
1 A 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车间由于检测修理或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技术部确认后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办逐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