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评价——安全生产的“定时炸弹”2025 年,频发的安全事故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一道难以抹去的阴影
笔者翻阅调查公报,发现发生事故的企业几乎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其中不少企业近两年还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那么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又是如何而来的呢
曾经,我国奉行的是“谁发证,谁负责”的办法,职能部门监管证照从申报到审批的全过程
现在,评价权下分给中介机构,由他们来进行资源评估、安全评价,目的是引进社会监管,实行权力制衡,使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但事与愿违
一些唯利是图的中介机构,暗示、提醒、协助高危企业炮制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使蒙混过关的企业成为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雷区”
例如:湖南冷水江市东塘煤矿 2025 年“4·6”事故就是由于长沙中安矿山安全 XXXX 有限公司对东塘煤矿越界开采的情况闪耀其词,最终作出“合格”结论,致使这一煤矿蒙混过关,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故就发生在这条越界开采的斜井中
2025 年 5 月 18 日,XX 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56 名矿工死亡
调查表明,大同市恒安安全 XXXX 有限责任公司在新井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当中,想方设法为持虚假材料的企业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查 2025 年 55 份宁乡县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发现有 47 份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内容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安全评价问题,绝对不是个别现象: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曾组织过一次抽查,监察人员到煤矿逐条对比,发现几乎没有一份评价报告经得起现场检验
据了解,安全评价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的情况,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中是普遍现象
企业蒙混过关获得相关证照生产,就等于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