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行车安全操作章程目的是为了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它的内容有、行车工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前应当认真检查吊钩、钢丝绳等是否完好,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假如控制器、限位器等出现异常,严禁吊运;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等
行车安全操作章程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一)、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洁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5.开车前应当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假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当立即停车
7.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该先鸣铃
8.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该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9.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10.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测、修理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转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