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操作工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表面处理操作工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对表面处理操作工的考核。第二条 操作法律规范与职责 (一)严格遵守电镀、喷涂各项工艺操作章程。 (二)熟悉本岗位工艺规程,具备一定的业务素养,根据公司制定的质量体系标准,做好“三自一控”工作,确保各工序产品质量能正常转序。第三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操作工要仔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必须积极服从安排和指挥,有责任、有义务根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及设备的各项考核条款。仔细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操作工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对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不能直接用手接触。 (三)操作人员所涉及的操作章程、工艺卡片、工艺文件等指导性文件,应置于现场,便于操作。 (四)操作工每班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首检和自我检查,并作仔细好记录,首检合格之后才能正常生产。 (五)操作工应当遵守公司设备保养要求,对当班用后的工位器具、挂具进行清洗,并摆放整齐。 (六)操作工应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在产品生产过程当中,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应当及时主动反映情况,协助查找原因,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发生。第四 条检查与考核 (一)本规程由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安保科要会同车间分管主任和车间安全人员适时进行抽查,每月组织 1 次检查。 (一)实行工作责任、经济效益与工资、奖金挂钩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