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事故的心理因素及对策事故,也和其它事物一样,有其发生、进展的规律
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则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实际情况证明,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而是在错误心理诱导下的必定结果
探讨诱发事故的心理因素,并实行相应对策,对于预防各类事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诱发事故的心理1.侥幸心理
持这种心理的人,不是把预防事故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是凭老经验、老办法、老框框办事,对事故缺乏预见性和应急能力;办事粗心大意,只图应付,甚至偷工减料,做表面文章;对别人的事故教训不仔细借鉴,而是听新闻、看喧闹、当耳边风
他们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么干过来了,以后灾祸也不会临头,干活凭运气,安全凭侥幸
2.事故难免心理
这种心理在事故高发岗位上的人们表现极为突出
他们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于防止事故缺乏信心
由于思想上的畏难情绪,往往出了事故不从主观上查原因、找教训,而是千方百计找借口、推责任,常把责任事故说成是机械事故,把自已的责任事故说成是机械事故,把自己的责任说成是他人的责任,把指挥者的责任说成是操作者的责任,把个人的责任归咎于集体的责任,使事故肇事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理
3.逆反心理
这种心理主要表现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紧张的情况下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有的管理人员对改制后的劳动关系产生误解,把工人当“丘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受到削弱
在安全生产过程当中,有的管理人员不顾工人安危,违规违章指挥、强迫蛮干,致使部分员工产生抵触情绪;有的领导重产出轻投入,为了节约资金,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
有的领导对员工切身利益关怀不够,不善于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员工带着情绪上岗,背着思想包袱办事,有的甚至蛮干赌气,这种不满情绪发泄在生产工作中,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4.好奇心理
这种人对事故的后果没有足够的预见,对事故危害缺乏切肤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