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绞车的安全管理㈠、一般规定1、 调度绞车属于机电设备, 由矿机电运输科实行统一管理,对绞车分类建帐、建卡,并采纳图表管理。各单位需使用、撤除等都必须到机电运输科办理使用、撤除等手续。(附:安装、拆除措施单)2、 凡是要新安装调度绞车的地点, 都应当由安装单位的技术员和安监人员共同参加位置的选定,并达到“煤矿安全章程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和“安全、合理、好操作”的要求。如坡度大于 16 度、长度超过 30 米的倾斜巷道中要使用调度绞车,应当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3、 所要安装使用的调度绞车, 必须先经过检测、修理, 质量达到“煤矿机电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电气设备 (电动机、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等) 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并取得防爆检查员发给的防爆合格证书。第一次新投入使用的调度绞车在使用之前也必须进行检查维修、加油配齐缺件等。4、采煤各队、机电队、运输队每月必须进行 1 次以上调度绞车质量检查,每三个月对调度绞车进行 1 次加油, 并将检查加油的情况填入记录备查。一台次未加,处罚 50 元。5、钢丝绳在调度绞车滚筒上的绳头,必须要使用压板压住,并且所压的钢丝绳要平整,不得磨损电机端盖。钢丝绳的出绳必须从滚筒的上部出绳,在司机的操作侧必须安装保护罩。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0 元/台次。7、安装或拆除绞车必须到机运科办理措施。并在三天内将调度绞车回收单和调度绞车管理牌交回机运科。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队队长 50 元,并另按每台调度绞车 250 元处罚施工单位(以该处施施工场地点所使用的调度绞车数为准)。3、标志牌板上的内容不允许随意更改、损坏或将标志牌板乱挂乱放。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使用单位,按每块 50 元块处罚技术员。㈣、属于多队共用的调度绞车的牌板由机电队管理、维护。牌板由机电队悬挂。牌板如被损坏、丢失,给予机电队处罚处,在该地点使用的队也要分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