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一、目的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兴趣,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二、 职责1、 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三、适用范围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四考核的管理规定1、考核内容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b) 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依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依据考核细则排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 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我检查考核评分表后发放。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4 、考核的实施(1)对项目部的考核a) 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 1 次考核。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 250 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 250 元。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之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 250 元~250 元。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250 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250 元。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之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合格之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之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我检查复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