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安全交底1、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吊设备的性能、所吊模板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 施工安全的要求。2、吊机指挥应当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 洪亮、正确、清楚。如遇偶阻碍死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3、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分工明确,服从统一指挥。4、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臵和指示仪表 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 压符合规定。5、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当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6、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7、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 物或斜吊。8、 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位, 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 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 起重人员不得碰触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9、起重所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 断面总根数的 5%。10、起重吊机在高压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 要时,还应搭设隔离设施。1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当立即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 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该先经过试吊,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1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调运时, 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 正前或正后方方可再行调整。14、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估量吊索和重 物本身高度,留出适当空间15、起重臂伸缩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 发出警报时,应当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大。16、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 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17、 起重臂伸出后, 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 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18、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 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19、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