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 5m 内不得有障碍物。3.工作之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转 5min 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事,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5.吊起重物时,应该先将重物吊离地面 10cm 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6.常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7.输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最小距离为 1.5m。8.输电线路电压 1-35kv,最小距离为 3m。9.输电线路电压≥60kv,最小距离为[0.01(V-50)+3]m。10.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盘车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11.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它任何物体碰撞。12.起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 10m/s 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13.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14.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 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 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 80%。15.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16.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17.从卷筒上放出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 5 圈,不得放尽。18.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允许随意起吊。19.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20.工作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21.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22.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23.履带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