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机械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1)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起落和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遇有 6 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当立即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不允许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万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6)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7)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聚作业和起吊地面重物。 (9)不得在重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散物件。吊运零散物件应使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 30。 (10)升降速度要均匀,回转动作要平衡,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理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送电线路作业,必须保持不超过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 (12)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应当更换:危险断面和钩颈有永久变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 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 50%,心轴 (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