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操作一般要求:1、操作者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继续给予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当立即执行
4、超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当由有关人员确定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时,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切断电源,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安全技术要求: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和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等
司机操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1、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用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5、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 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6、多人绑挂时,应当由一人负责指挥